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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师大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考生于2014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请注意,凡报考我校MPA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北京师范大学”,选择其他报考点的报名无效。
  考生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北师大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在北京师范大学,具体地点请考前一周登陆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2.初试科目为: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200分)、②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均为笔试。
  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具体请参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
  3.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复试
  1.达到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复试大约安排在2015年3月中旬,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公布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
  2.复试主要内容为公共管理基础。复试期间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工作业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录取。
  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硕士生的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单位就业。
  考生报考时不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考生需自行处理与工作或学习单位因考试录取而产生的所有问题。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任何时候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责任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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