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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旨在适应基础教育发展需要,培养热爱基础教育事业,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基础教育领域一线教师。教育硕士毕业生应能胜任相关的教育教学工作,能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能创造性地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将按照教育硕士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发布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培养,突出教师职业素养、教育教学实践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培养,采用教育实习、教育见习、微格教学、教育调查、课例分析、班级与课堂管理实务等形式强化实践教学。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一、招生专业领域及人数
  2015年我校教育学部计划在心理健康教育等3个专业领域招收双证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5人,其中推荐免试生所占比例见下表(点击此处查询接收办法)。详情见下表: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拟招人数

招生学部

备注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25

教育学部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教育学类、心理学类的考生,接收推免生比例:50%左右。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25

教育学部

只招收本科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或者医学门类的考生,接收推免生比例:70%左右。

045118

学前教育

25

教育学部

优先录取本科所学专业为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学科门类下设专业的考生,接收推免生比例:50%左右。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包括本科就读学校认可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将于2015年6-7月本科毕业的“专接本”“专升本”“3+2”类的全日制学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即2014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条件为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
  (5)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含单证专业学位硕士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就读院校同意,并在录取时先办理原就读院校的退学手续。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以上(含)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4.本科所学专业须符合招生学部要求(见第一大条的表格内容)。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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