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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名流程
  【说明: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核将在录取阶段进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考生须于2014年10月10日—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于2014年11月10日-14日持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持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具体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2.准考证请于规定时间内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考生凭《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科目均为笔试,具体如下:

领域代码

领域名称

初试科目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满分150分)

045116

心理健康教育

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满分100分)

333-教育综合(满分150分)

875-发展心理学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890-科学教育概论

045118

学前教育

868-儿童心理与教育

  以上考试科目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2日语、203俄语及204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的最新考试大纲。333教育综合请参考教育专业学位全国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最新指导性意见(请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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