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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师大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六、学制及培养
  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录取后,于2015年9月入学,以非全日制的方式学习。学制三年,主要采用周末或短期集中的形式上课。
  我校将强化公共管理实践的教学,课堂教学与管理实践并重,强化公共管理实践,注重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培养。开设的主要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学、社会科学研究方法、电子政务、领导科学与艺术、公共关系学等,并根据培养方向开设相应的方向课程。
  学生在学制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及其他
  我校政府管理学院MPA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学费总额为5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2.5万元。
  我校MPA研究生在学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八、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10)58808176;
  办公地点:主楼A区(西侧)五层A524室;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email:yanzh@bnu.edu.cn,传真:(010)58800519;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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