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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师范大学应用心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学制及培养
  应届推免生与全日制应用心理专硕学制两年,采取全日制方式授课。
  非全日制双证应用心理专硕采取非全日制方式(模块式授课,每月集中授课4天)集中进行课程学习,随后在职进行研究,撰写论文,学制两年。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应用心理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培养过程以课程学习和专题实践为主,辅之专题讲座和综合案例分析报告,主要重视以下环节:
  第一,课程学习。以教师讲授、专家专题讲座、案例教学、课堂报告与讨论、课外小型实证研究与报告撰写、自学等方式开展。聘请中外著名学者和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为学员讲课或开设讲座。课程学习不少于1.5年。
  第二,实习实践。本项目将与国内外一流机构和优秀企业联合建设高质量的实践教学体系,提升学员运用心理学知识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学员更多地参与,包括参观交流、现场教学、移动课堂等。实习期不少于半年,学员需提交高质量实习报告一份。对优秀的学生,我院将资助其在我院的美国大学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三个月至半年的进一步深造。
  第三,毕业论文要求。毕业论文强调应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实践中的问题,包括真实案例分析和问题解决实践。注重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员配备导师进行毕业论文指导,对毕业论文质量进行严格把关和考核。
  四、学费及住宿
  应用心理专硕学费待定,分学年平均缴纳。
  全日制非定向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符合条件的非定向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仅推荐免试研究生安排住宿,其余学生自行解决。北京地区的定向就业生不安排住宿。
  五、奖学金
  所有应用心理专硕均可申请由学院设立的专业硕士奖学金,用于资助在我院美国实习基地进行为期一年的进修的部分费用。
  六、招生信息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公开发布。推免生接收、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北师大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nu.edu.cn)查询,请及时关注。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
  3.联系方式:
  (1)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及传真:(010)58805766,办公地点:后主楼1428B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2)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58808156,传真:(010)58800519;
  办公地点:前主楼A212;email:yanzh@bnu.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875。
  附件列表:
  1、2015年北师大心理学院MAP招生说明
  2、《北师大心理学院2015年MAP心理学专_业综合》考试科目_命题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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