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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地点: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1月29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报考我校并在北京地区参加考试的学生,考试地点在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点。在其他地区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向当地高招办或有关部门咨询考试地点。
  3.复试时间、地点:时间为2015年4月份(具体以研究生部(处)网站通知为准);地点为北京石油化工学院。
  4.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2)笔试科目:科技英语、专业综合知识。
  (3)面试:主要考察英语口语表达能力,专业基础知识及实践能力。
  (4)同等学力考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方式、比例和权重: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查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招生规模与复试人数的比例为1:1.2左右。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注:面试成绩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准考证的发放
  1.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六、资格审查
  1.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的少数民族名称及代码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弄虚作假或输入错误、复试时要求更改者,均不得享受国家少数民族有关政策。
  3.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提供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相当于大学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不限学科专业)原件或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进修本科课程合格成绩单(6门或6门以上)。
  注: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
  七、调剂
  1.我校各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进行适当调剂。
  2.我校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生源情况适当接收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校外调剂生,届时会在研究生部(处)网站发布接收调剂生的相关信息。
  3.我校将努力帮助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而由于名额所限未能录取的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八、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3.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4.被录取的新生如需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名单公示后一周之内,经本人申请、招生院系和导师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学费标准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十一、学制: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5年。
  十二、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后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三、奖学金和助学金:
  学校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设置了学制年限全覆盖、获奖比例全覆盖和资助政策全覆盖的奖助体系,具体奖助项目设置如下:
  学制年限内,每生获得助学金2.1万元。
  学制年限内,最低获得奖学金2.4万元,人均获得奖学金3.6万元,奖学金覆盖面100%。
  学校开辟入学“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入学。
  设置研究生“三助”岗位,发放岗位补贴400元/月,新生入学前即可进行申请。
  十四、新生生源奖学金
  根据北京石油化工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新生生源奖学金评定办法,考前提出申请并通过我校培养依托单位考察同意,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研究生,获得奖学金10000元。请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下载“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新生生源奖学金申请表”,并将电子版表格及相关材料在报名结束前发到各领域电子邮箱中。
  十五、招生咨询
  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北路19号;邮政编码:102617
  电话:************联系人:乔老师
  邮箱:yanzb@bipt.edu.cn
  网址:http://www.bi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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