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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舞蹈学院在职攻读艺术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5]73号)的文件精神,北京舞蹈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
  我院艺术硕士(舞蹈)专业学位设舞蹈、艺术设计、戏剧三个领域。舞蹈领域涵盖我院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戏剧领域涵盖音乐剧。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舞蹈表演或创作实践经历;或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舞蹈表演或创作实践经历,并在舞蹈艺术领域获得省部级以上表演及创作奖励者也可报考,但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院当年招生限额的10%。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报名分全国联考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全国联考合格者方有资格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一)全国联考报名:
  全国联考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
  考生于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及学位证书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5日后登陆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艺术硕士入学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8:30-11:30,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专业考试报名:
  全国联考成绩公布后,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方有资格进行专业考试报名。专业考试报名时需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和要求请考生及时关注北京舞蹈学院网页公告(http://www.bda.edu.cn)。
  80元(依据发改价格[2004]2839号文件);
  100元(依据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
  三、资格审查
  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请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和本简章上的报名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明确填写编导、舞蹈表演(注明舞种)、艺术设计等。考生应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诚信负责。考生须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造成的不予报考、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全国联考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等于复试报名阶段交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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