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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结合上海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原则下,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设立技术支持小组,保障在线视频复试顺利进行。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所有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计划的考生,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规定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我院统一复试时间为在5月11日-5月18日之间,具体日期以复试通知书(邮件通知)为准。

  复试工作采用(ZOOM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使用双机位,一个专用于考生与复试小组接通进行复试,一个专用于考生周边环境监测。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5012015007516391210815),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ZOOM复试平台,具体会议号(11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我院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应APP,熟悉操作。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以及证明自己研究潜能的相关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个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综合能力考核(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300分),考核考生对化学、药学一级学科、相应二级学科和所报研究方向的相关知识及研究情况等,了解大学学习成绩、研究成果、思想政治情况等,考察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技能。

  (二)外语能力考核(200分)。

  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随机确定复试小组,随机抽取考题,随机确定复试次序。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复试

  我院本年度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院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进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复试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办:************

  本办法经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由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进行解释。

  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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