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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成立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系主任为组长,系主任、党支部书记、研究生工作秘书组成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本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成立5名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的考核)。

  成立技术支持小组,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为我系在线复试全过程提供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2、复试名单:按报考本专业上线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1我系复试时间拟定为5月中下旬,具体复试日程安排将发至每位复试考生邮箱。

  2、我系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全部采用在线(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Zoom,备用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具体要求和操作说明如下: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5012015007516391210815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要求提交材料。

  考生需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它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10日24点。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综合能力考核。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着力考查考生综合能力(科研创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本项考核满分为200分。

  2、专业知识考核。目的是为了了解考生对特殊教育基本知识、特殊教育研究方法的掌握情况。本项考核满分为200分。

  3、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以及专业英语的水平。本项考核满分为100分。

  4、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招生单位党组织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成绩(即复试满分为200分+200分+100分=500分)。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复试

  我系不接受调剂复试。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系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

  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特教系招生办,电话:************,电子信箱:xfchen@pese.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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