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上海研招网 > 华东师范大学 > 考研复试

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成立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对我系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成立由我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面试各环节的考核。

  3.成立技术支持小组,负责我系在线复试全过程中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与保障。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课程与教学系已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本单位相关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并经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达到我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参加复试,择优录取。详见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名单(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ssfsyx_list.asp)。

  我系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18日(星期一),具体日程安排将通过邮件通知考生,请考生留意。

  2.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考核内容包括综合能力的考核与外语能力测试。

  (1)综合能力的考核,着力考查考生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

  (2)外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听力和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复试时的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

  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形式:我系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全部采用在线(ZOOM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请考生关注我校微信公众号“华东师大研招”发布的相关推文,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此外,我系还将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应APP,熟悉操作。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

  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精选材料,并将此类材料合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大小在10M以内。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当我系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系今年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系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对我系招生计划、复试方案、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我系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公信力,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有专人受理和负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学部课程与教学系,电话:************,电子信箱:ljzhu@vip.163.com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