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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纪委监察处、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进行全面监督、监查。

  3、各招生单位成立本单位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工作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相关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经学校审定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

  我校采取差额复试,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我校各院系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根据我校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规定原则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我院复试时间拟定于5月13日,复试工作全部采用在线(ZOOM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另行通知,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2020年5月13日13:00开始,详细时间安排请见数学科学学院官方网页,并发至每位复试考生邮箱。

  (2)复试形式:全部采用在线(ZOOM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详见链接: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5012015007516391210815),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ZOOM复试平台,具体会议号(11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会议时间另行通知。本院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应APP,熟悉操作。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根据考生报到时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于5月8日早8:00前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1、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港澳台地区考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①应届毕业生提供经学信网申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②往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不能在线验证的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④持境外学历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现场确认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如此时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⑥其他情况需提供说明和相应证明材料供学校审核。

  2、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六、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1、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一)综合能力考核(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80%(40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20%(100分)。

  2、复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要求:

  (1)复试的顺序以抽签的形式进行。

  (2)在进入正式复试之前,对考生进行“双认证”(人脸识别、认证识别),确认考生处在“双机位”的复试环境之中(复试过程中,考生须使用两个带有拍摄功能的设备,一个视频专用于考生复试,一个专用于考生周边环境监测)。

  (3)复试全程“双录像”(远程视频录像,专家面试现场录像),不得因任何人为原因中断录像。

  (4)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本院如认为有必要时,将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复试结果,并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考生和“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合格即拟录取。

  八、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问题

  1、复试期间若发现考生考试违纪、身体健康不符规定、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符合录取标准的,不予拟录取。

  2、我院不接收调剂复试。

  十、信息公开

  我院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招生院系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老师,电话:************,电子信箱:yxie@math.ecnu.edu.cn

  本方案由数学科学学院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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