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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物理一级学科)

  根据《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和《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结合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进行全面监督、监查。

  3、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订本单位的复试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4、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按二级学科专业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面试各环节的考核,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占主体地位,负学术责任。

  5、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成立技术支持小组,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负责在线复试全过程,提供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复试名单确定

  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情况确定本单位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布。

  我校各院系专业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工作

  (一)、复试形式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原则上全部采用在线Zoom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具体操作说明见相关通知。

  我院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请所有考生提前安装调试。

  (二)、复试日期

  理论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凝聚态物理,无线电物理,材料与光电子,五个专业5月15日全天面试,具体复试日期已经电话通知到每一位考生。

  (三)、资格审查

  招生培养单位在复试前要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要求提交材料。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考生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首先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然后再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必须包括:

  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复试程序

  (1)复试前考生在规定时间完成随机抽取复试次序,按要求进行审查核验,通过后进入正式面试环节。

  (2)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复试情况,以统一标准进行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过程中,如遇网络或信号等原因造成的通信效果不佳或中断等故障时,考生须立即联系招生院系复试小组工作人员,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相关措施。

  (五)、复试内容和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方面的考核:

  (1)综合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着力考查考生综合能力(科研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满分4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复试时外语语种与考生初试语种一致。满分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包括复试和后续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六、调剂复试

  参考《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的通知》,请等待后续通知。

  七、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物理一级学科)电话:************

  电子邮箱:xjiang@sem.ec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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