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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华东师范大学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电子一级学科)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和我校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考生和涉考教师健康,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电子科学系以《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指导,制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电子一级学科),其中电子一级学科包括物理电子学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两个专业。复试采取在线(网络远程视频)形式进行

  一、工作原则

  在确保安全性的基础上,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和研究生院对复试进行全面监督、监查。

  3、系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复试小组,确定技术支持人员。

  (1)电子科学系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指导各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电子科学系按专业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复试各环节的考核。

  (3)技术支持人员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负责电子科学系在线复试全过程,提供网络视频平台的技术支持和保障。

  4、接受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接受研究生招生复试巡查组的监督、监查,接受学校技术保障小组的培训。

  三、复试名单确定

  1、复试分数线:在不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我系根据本学科及各专业方向特点和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采取差额复试,达到我系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我系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链接: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ssfsfsx_list_yxs_detail.asp?id=129&zsnf=2020

  2、复试名单:按报考同一专业(物理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复试。

  复试名单详见链接:

  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ssfsmd_list.asp?yxid=129

  我系不进行破格复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形式

  1、我系的复试时间初步定为2020年5月13日-14日,具体时间将邮件发送至复试考生。

  2、复试形式:Zoom在线平台(网络远程视频)。另请各位考生安装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在线平台。

  (1)Zoom平台的相关信息,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发布的《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链接为:https://yjszs.ecnu.edu.cn/system/yjszsxx_detail.asp?id=202005012015007516391210815),按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并详阅《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平台安装及操作手册(考生版)》熟悉Zoom复试平台。具体会议号(11位数字)、参会密码(8位数字)、会议时间将在面试前另行通知。

  (2)我系同时采用“腾讯会议”作为网络远程视频复试的备用平台。请考生提前安装相应APP或电脑终端,并熟悉操作。

  3、复试的顺序:按事先抽取的顺序号码依次进行。

  五、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考生需在5月9日12:00前通过华东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https://yjszs-ss.ecnu.edu.cn),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上传相关材料。上传的材料包括: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具体要求详见《华东师范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二)、其他补充材料:可以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摘要、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的材料。请考生依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

  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需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1、复试内容均以面试形式进行,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两方面的考核(满分500分):

  (1)综合能力考核占80%(400分),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查;

  (2)外语能力考核占复试总分20%(100分)。

  复试总分满分为500分,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调剂复试

  我系不接受调剂。

  八、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结果。

  九、招生体检和复查

  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包括初试和复试过程(含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核及其他材料等)。一旦复查不合格,如考生学籍学历与初试确认、复试提交的不一致,或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信息公开

  我校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研究生院将遵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对我校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统一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

  我系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

  电子邮箱:cljiang@ee.ecnu.edu.cn

  联系人: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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