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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外国语学院2011年推荐免试硕士生说明及要求

  一、学院概况: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成立于2007年,其前身为1985年成立的北航外语系,最初是由1952年成立的北京航空学院基础部外语教研室发展而来。1978年开始招收英语专业本科生,1988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0年获批“英语语言文学”硕士点,2005年获得 “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硕士授权,同年开始招收俄语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

  外国语学院下设英语系、德语系、俄语系、翻译系、大学英语教学部、研究生公共外语教学部、少语种教学部、语言研究中心、英美文学研究中心、翻译研究中心和课程研究中心。另外还有《大学英语》和《外国语言文学研究》两个编辑部。外语资料中心现收藏有中外期刊100多种,中外图书3万余册。

  外国语学院现有教职工134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9人,已获得博士学位及博士在读31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比例达到93.9%,外籍教师14人,承担全校本科生、研究生、专科生、辅修专业、继续教育等外语教学任务和教辅工作以及学院党政管理工作。外国语学院在邀请世界著名大师讲学、教师参加国际会议、举办国际会议方面都取得了较大成绩,先后聘请了语言学、文学、翻译等领域国际知名的学者40余人前来讲学,并与北大、清华、北外、北师大等兄弟院校联合举办讲座,有力地推动了我院的科学研究和学科建设。此外,外国语学院从1993年开始主办的“国际应用语言学与语言教学研讨会”已连续举办七届,两年一次的“北京应用语言学学术研讨会”也已举办了六届。中国认知语言学国际论坛已成功举办六届,我院主办的全国大学俄语教学研讨会已连续成功举办12届。2009年承办第12届全国理工院校英语专业教学研讨会。

  外国语学院始终将人才培养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其中外语专业教学依托北航工程背景,不断改革创新,一直保持国内理工科外语专业教学的优势和特色。本科专业教学原则为“以文为主,文理结合”,以培养学生外语应用能力为主导,同时要求学生掌握一定的理工、科技、外贸知识,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国际通用人才;研究生教育重视系统的专业知识传授和严谨的研究方法培养,强化外语实践能力,培养具有良好人文素养、独立研究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的高级外语人才。学生毕业后可从事翻译、外事、商贸、教育、编辑、教学、语言文学研究等领域的工作,在人才市场上具有很好的竞争优势,就业率在学校中名列前茅;同时,也具备进入外语专业和其他学科领域深造的优势和潜力。

  外国语学院坚持以教师发展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抓好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在保持语言学科发展优势的基础上,着力建设文学和翻译学科,使其均衡发展,形成学科群体优势,不断促进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高,促进学科发展,全面提高我院在全国外语界的地位,为我国外语教学和学科发展做出贡献。

  二、招生对象及专业:
  1、招生对象:2007级获得保送资格的外校本科生。
  2、招生专业:英语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俄语语言文学、翻译硕士。

  三、面试时间及考试方式:
  1.2010年9月28日全天如心楼8层。
  2.考试方式:笔试、二外口语听力(英语笔译专业不考)、专业面试,具体安排见当天通知。

  四、入学时间:2011年9月。
  通过面试并符合国家录取规定的同学,在规定时间提供免试资格材料即拟录取。即日起可接收来电、来函、来人咨询及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25日12:00(以材料送/寄达时间为准)。详细信息请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yzb.buaa.edu.cn/
  北航外国语学院主页:http://fld.buaa.edu.cn/
  联系人:滕雄
  联系电话:************
  E-mail:tengxiong@bua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如心楼609室 邮政编码:100191 五、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身心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研究生院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前25%,211高校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原则上在院系年级排名前10%(注意!必须提供推免资格证明和前三学年综合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证明原件);
  4. 学科竞赛、科技活动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六、申请者需提供的材料:
  1.完整、真实填写附录《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纸型为A4纸,身份证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面上;
  3.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本人自述(限1000字以内)一份;
  4.提交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一份(必须是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原件);
  5.(如果有)提交本人有代表性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科技成果的复印件一份(双面复印);
  6.(如果有)提交在学期间学科竞赛、科技活动或其它获奖的证明一份;
  7.提交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排名证明及具有推免资格的证明一份,均需原件
  8. 考试当天交复试费100元。

  七、申请办法
  1. 申请者将全部申请材料按第六条顺序(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申请表做首页,另一份申请表单独散放)寄(或送)达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如心楼609;
  2. 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综合评审后,电话通知材料合格者前来参加复试(若无电话通知,则说明没有复试资格)。复试后,院系同意接收者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给免试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通知书;
  3.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须在全国规定的统考报名时间内(网报时间10月10日—10月30日,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履行正式报名手续,并在母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报名表须在11月20日前寄送北航研招办,没有寄送《推免生登记表》的申请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或政审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
  5. 拟录取的免试硕士生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取资格,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 如发现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7. 请恕所有材料概不退还。
  8. 被我校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还需于2011年3月再次与学院联系,咨询复试确认、资格审查、录取手续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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