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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考研调剂和复试办法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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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根据《浙江财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办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原则
       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工作组织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法学院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领导和统筹管理。
       2.学院成立以总支书记为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纪检领导小组,负责对法学院招生复试工作监督检查。
       3.学院成立复试小组,由学术水平较高、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原则上为本专业的硕士生导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负责确定本专业考生笔试与面试的具体程序、内容、评分标准,并具体组织实施笔试与面试。在面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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