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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招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复试办法

  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中山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19年推免生接收办法:

  1.申请条件

  符合《中山大学2019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的相关条件。

  2.申请材料

  (1)考生须提供以下申请材料并上传至推免服务系统:

  ①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②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③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或出版物、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在科技活动中获奖或有突出贡献的证明等;

  (2)我院将根据申请材料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并择优确定差额复试名单。

  3.申请办法

  (1)推免生于9月22日至27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网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支付报考费等操作;

  (2)申请者(已获得我院2018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候选人资格”的学生)须在2018年9月28日早上10: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我院将于9月28日早上12: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于9月28日下午13: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3)申请者(院内已获得“2019届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专项推荐资格”的学生)须在9月28日早上10: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程序。我院将于9月28日早上12:00前发送复试通知,学生须于9月28日下午13: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

  (4)逾期未在“推免服务系统”答复者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资格。

  (5)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复试办法

  (1)资格审查:我院将按照学校招收免试生的工作规定严格对免试生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者在参加复试前,需携带以下材料以便资格审查:

  ①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其他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须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其中一份身份证复印件页内签名及填写以下字样:XXX(签名)授权中山大学代申领借记卡,授权从该卡扣划学杂费至“中山大学”的中行收费企业账户);

  ③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一份;

  ⑤本科历年总评成绩排名证明一份(由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盖章);

  ⑥其它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该部份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材料内容,供我院审核、接收时参考),如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人提交的体现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凡是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2)考核办法:

  ①复试内容以考察免试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重点考察免试生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等。

  ②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免试生逐个进行复试。如果免试生人数较多,复试可分组进行,但免试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复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③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免试生的考核评价意见。复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免试生的最终复试分数;

  (3)复试成绩的使用

  ①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应用能力考核满分30分,专业及综合能力考核满分70分。

  ②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录取

  (1)排名规则:我院将根据复试总成绩按“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及“金融专硕”分学科进行排名,排名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

  (2)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我院将在10月10日前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发送待录取通知,请考生于指定时间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考生,须在12小时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确认,否则我院可能会撤销考生的待录取资格;

  (4)完成录取确认的推免生不得变更录取志愿,待录取资格不予取消。

  ①确认录取的推免硕士生不再进行现场报名;

  ②确认录取的直博生仍须按照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规定,进行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

  6.体检

  申请者自行选择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高校门诊部进行体检,但均须使用中山大学学生体检表(申请者可以提前在当地医院完成体检,随申请材料寄送)。拟录取的学生最迟须于10月12日前将体检表寄(送)至我院办公室。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其他

  (1)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2)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对本办法保留解释权。

  8.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老师

  (2)联系电话:************

  (3)邮箱:chengzsh@mail.sysu.edu.cn

  (4)通信地址:珠海市唐家湾中山大学珠海校区行政楼9楼国际金融学院

  9.咨询、申诉及监督

  (1)咨询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电话:************

  邮箱:chengzsh@mail.sysu.edu.cn

  (2)申诉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行政办公室

  电话:************

  (3)监督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国际金融学院

  2018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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