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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研究生专业介绍:法学理论

  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有正确思想方向、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法律科学研究、教学和实务的高级人才。经过本专业培养,使学生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系统地掌握法学理论的专业知识,对主要的部门法学理论有较深入的了解,了解当前法学理论的重大研究课题,了解我国法制建设中的重大实际问题,在法学理论的一个方向上有一定研究,;具备独立从事教学、科研和实际工作的能力,能够承担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教学科研工作及实际部门的法律实务工作。

  二、研究方向
  1.法理学
  2.比较法学
  3.法哲学

  三、招生对象
  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四、学习年限
  学制2年,在学时间按中山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手册》有关规定要求。

  五、课程设置
  ……请下载附件

  相关附件:
  1、pyfa-0301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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