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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研院〔2015〕20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工商管理硕士考生专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按专业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复试名单请见学院网站附件。
  二、资格审查
  程序:资格审查、资料提交---'领取复试材料(复试安排表、体检表等)
  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08:00-08:30
  地点: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一楼大厅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往届生可从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上,一式二份,请考生在其中一份的空白处写上"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并签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未能提交以上材料的考生,须于4月14日前向拟录取院系提交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程序和方式详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因办理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
  备注:以上所有纸质材料请用一个A4大信封装好,并在封面上写上考生姓名及报名号。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5.登陆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在线报名申请系统-点击申请报名,请务必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及牢记用户名和密码。(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3月19日10:00-3月29日17:00)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15年4月2日上午09:00-12:00。具体面试分组将在面试当天公布。
  四、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的满分为300分。
  1.综合素质及能力面试(240分)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管理知识、整体素质及管理潜质,考官将根据考生背景材料的情况从各个方面深入提问,考生如实作答。
  2.个人背景考核(60分)
  根据考生个人资料、论述题及推荐信等相关材料进行学业、从业背景等方面的考核。
  五、针对报考在职(国际)班的英语能力测试(全日制无需另行参加英文测试)
  英语能力测试:本测试只针对报读在职(国际)班的考生(英语能力测评名单将于3月30日在MB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且该测试结果作为是否有资格入读在职(国际)班的参考条件。一旦网站公布确定可入读,即不能再转向其他方向,请考生慎重考虑。
  如已拿到拟录取资格的考生,英文测试没有通过,将自动转入在职(中文)班,不影响最后录取。
  豁免面试申请:如持有有效GMAT(680分以上)、TOEFL(100分以上)或IELTS(6.5以上)成绩,可豁免英语测试,请于3月28日17:00前将相关证明文件传真至************袁老师收,逾期恕不受理。
  报到时间:4月2日下午13:30-14:00
  报到地点: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一楼大厅
  测试时间:4月2日下午14:00-17:00
  内容包括:1.阅读、写作(笔试)
  2.听说能力测试(面试)
  在职(国际)班授课时间:第一学年(核心课)周四-周日上课(每月一次,每次四天);第二学年(选修课)周六、日上课;第三学年论文撰写与答辩。
  在职(中文)班授课时间:每周六、日上课。
  六、复试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复试应出示:身份证或护照,不接受其他证件。
  2.考生应对面试之内容予以严格保密。考生应当明白,向其后面的考生透露信息,会将自己置于十分不利的位置。
  七、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之和。
  2.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18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八、体检
  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将安排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体检,由我校各校区门诊部组织。
  报考我院工商管理硕士考生在学校统一体检时间内进行体检,不体检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无需空腹。
  时间:4月7日-10日
  地点:中山大学南校区门诊部
  九、录取通知
  1.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学校审核后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公布;MBA招生办公室不接受电话查询。
  2.录取通知书将由中山大学研究生院通知发放,具体时间请多关注网站信息(http://mba.bus.sysu.edu.cn/)。
  3.请考生在5月10日后登陆"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校对系统"核对修改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
  十、其他事项
  1.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1.管理学院MBA招生办公室
  电话:************、84113622
  邮箱:sysumba@vip.163.com
  2.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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