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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14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点公告(3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3〕57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

  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日期及时间由教育部统一规定,2014年初试日期为1月4日至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各科均为3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于1月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二、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12号、13号、14号教学楼,考生于1月3日在长江大学东校区13号教学楼前查看考场。

  三、考风考纪建设

  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代表国家意志。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如有违法、违规、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按照教育部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何过程,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1、所有考生入场实行刷第二代身份证进考场,没有第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不能入场考试,没有验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请考生提前到达考区,并迅速验证进入考场,因考生到达考区太迟或达到考区后不验证而影响进场考试的,一律由考生自己负责。

  2、考场配无声挂钟,并统一定制文具。考生进考场只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一律不准携带文具和计时工具进入考场,文具实行“统一购置、有偿使用、用后归己”的原则。文具供考生在考试期间使用,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由考生带走。

  3、2014年研究生考试全部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与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联网,考场实行全程监控,考场录像在考试后进行回放排查。

  4、所有考生经金属探测仪安检后方可进入考场。

  5、所有考场安装手机屏蔽仪:屏蔽整个考场手机,配备监考大师,准确定位探测无线耳机,配备数字无线数传扰断仪,扰探测手表、橡皮、书写笔等无线接收器。

  6、加强同公安部门和无线电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利用无线通讯干扰车对考场周边异常无线信号进行监控,严厉打击团伙作弊,严厉打击参与“枪手”替考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销售、购买及使用电子通讯作弊工具的行为。

  7、每场考试实行考场“违纪公告”,对考试中违纪学生现场张榜公布。

  8、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考场的考生即可出考点,不得再进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建立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对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考生入场安检注意事项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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