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200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
一、招生人数:
2005年我校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600名,所有专业均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硕士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规模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非全日制本科人员报考要求:
已取得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级证书。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考生务必在10月8日-31日通过互联网登陆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获取报名号;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将无法参加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考生在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身份证和学生证,
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或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到我校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缴费);异地考生也可在当地报名点报名。
*我校是湖北省指定的报名点之一,欢迎考生前来我校现场报名。
四、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政治、英语、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医学
综合、中医综合试题由全国统一命题;其他业务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其中初试科目中的外语听力测试放在复试中进行。)
(二)考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前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参加复试。
3、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考试地点:
长江大学东校区。
七、联系方式:
学校查号台电话:0716——8430200,通过查号台,可查找到有关院、系的电话。
研招办电话:0716——8430564
邮政编码:434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