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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西安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工业大学创办于1955年,是国家"一五"计划156个重点建设项目的配套项目。学校长期隶属于兵器工业部门,是国家部署在西北地区惟一的兵器工业高等学校,肩负为国防工业培养高级人才和提供技术支持的使命。1999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学校坚持为区域经济和国防工业服务的办学定位,继续承担为国防工业和陕西省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重任。
  学校是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共建单位,是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和陕西省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学校。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160亩,校舍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近7.3亿元,馆藏图书155.48万册,并有多类(种)电子信息资源。学校现有教师12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500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1000人。有17人被重点大学聘任为博士生导师。"有突出贡献专家"、"三五人才"、"教学名师"等省部级以上称号的专家40余人。有国内、外双聘院士12人。
  学校设有12个学院、1个思政部和1个工业中心等14个教学单位。现有硕士研究生20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1.9万人。学校现有52个本科专业,涵盖工学、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8个学科门类;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工商管理硕士(MBA)、新闻与传播、艺术、会计(MPACC)等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光学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加工工程等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有测控技术与仪器、金属材料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人力资源管理、自动化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汉语言文学等9个省级特色专业。有材料科学基础、机械制造基础、物理光学、光学零件设计、工程力学、机电系统设计、应用光学、工科电路分析、市场营销、模拟电子技术基础和光学零件工艺学等13门省级精品课程。
  学校现有国家与地方联合共建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工程中心、国家与地方联合共建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工程实验室、"光学先进制造与光电检测"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教育部与陕西省省部共建薄膜与光学制造技术、陕西省薄膜技术与光学检测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光电功能材料与器件省级重点实验室、陕西省光电信息与仪器技术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特种加工重点实验室、陕西省精密与超精密加工及测量工程中心、陕西省薄膜技术与微光电器件军民两用技术工程中心、陕西省新型网络与检测控制工程实验室、陕西省光学先进制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白(俄罗斯)高技术合作研究中心、陕西当代文学与艺术研究中心、兵器工业进口测试仪器控制系统维修中心16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中心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有电子电工实验中心等5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在2007年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
  2012年,陕西省人民政府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共建西安工业大学。
  2013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为博士学位授予学科。
  2014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新增新闻与传播、艺术、会计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
  二、报考条件
  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余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西安工业大学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在科学技术以及管理领域锐意进取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录取当年8月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具体时间以当年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我校要求提交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学术型学科学科目录见附表1。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二)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15年,我校在光学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等13个工程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程领域参见附表2。全日制工程硕士的考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2、2015年我校计划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55名,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30名,艺术专业硕士研究生22名,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55名。工商管理硕士与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为新闻单位、媒介组织和广告公司、企事业等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新闻观念和传播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实务型的新闻与传播专门人才;艺术专业硕士旨在培养在美术和艺术设计方面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报名参加以上4类专业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各项的要求(可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中的新闻与传播、会计、艺术)。
  (2)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且具有下列条件可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我校为社会考点,接收本校或陕西省不设考点的高校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及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在陕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工资条、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或户口在陕的证明)。
  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必须选择西安工业大学作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阶段: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以上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并正确选择报考点,牢记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以免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不必要的损失。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参考我校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验证或认证办法》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4、报考我校考生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1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根据学术型硕士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与导师姓名的对应结果,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对应的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即选定拟报考的导师;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3)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或领域)。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需进行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版)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阶段: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单独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网报时正确选择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费缴纳、现场摄像和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应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网报时正确选择的报考点。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现场确认公告。
  3、现场确认基本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验。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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