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美术学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美术学院创建于1949年,是我国最早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南郊文化区,与唐代名胜大雁塔
西安美术学院创建于1949年,是我国最早的八所美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高等美术学府。学院座落在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市南郊文化区,与唐代名胜大雁塔遥遥相望。
西安美术学院系科设置齐全,现设有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美术教育、美术史论、设计、建筑环艺、装饰艺术、服装等10个系及研究生部、附属中等专业美术学校、成人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美术培训考级中心等20多个教学单位、1个博士学位点研究方向若干条、2个硕士学位点研究方向若干条,可培养各种不同层次的美术专业人才,并作为国家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批准的招收国外和港、澳、台地区留学生及经国家外专局批准接收国外文教专家资格的高等院校之一,建校以来已培养了大批高等美术专业人才。
西安美术学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其中不少是在国内具有声望、有影响的美术家和设计家。学院建立了美术研究院、雕塑艺术中心、大型石膏写生室、标本室、文物陈列室、民间艺术品陈列室、微机室、语音室、设计中心及各类专业工作室等专门的研究及创作部门,并办有面向全国发行的专业美术刊物《西北美术》。院图书馆拥有近45万册藏书及历代名画2060余件。
学院教学严谨、学风扎实,倡导教学、科研并举,深入生活,以优秀的作品服务于社会。多年来创作了数千件反映生活和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好作品,并多次在国际、国内大展中获奖。欢迎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勤奋学习,在艺术创作、艺术科学研究和教学上继续深造的同志报考我院。
一、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生。(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所有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相关资料证明)(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在学或已毕业的研究生、在学或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及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生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
2、函授形式毕业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上二类人员均不得报考;
3、所有报考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
三、报名办法:
1、实行网上报名,所有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进入《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西安美术学院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只设“西安美术学院”报名点,不接受其它报名点报考的考生);
2、考生在此之前可上《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或我院网页:Http://www.xafa.com.cn查阅我院200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做报名准备;
3、网报时间:(2007年10月10日—31日),填报报考信息/查询/修改,考生应严格按照我院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请认真校对;
4、现场确认时间:(2007年11月10日—14日),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本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开具的报考资格证明;社会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件原件(毕业证、学位证)(自考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即自考考生没有“应届”说法),到我院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缴费、照相,并且交验上述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所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院不承担责任。
四、招生专业、名额、学制、考试日期及科目(略):
1、初试考试时间及地点: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与国家规定的统考时间相同(以准考证为准);初试科目:见附表
2、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参加复试,复试涉及内容:①外语听力测试;②专业创作或专业设计;③美术理论基础知识(内容包括: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文学等);④同等学力者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速写、大学语文);⑤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⑥面试。
五、录取及待遇:
1、按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我院研究生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院将对考生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学习资格。
3、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的硕士生,分定向和非定向两种。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生可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自筹经费硕士生的培养经费可向社会多种渠道筹措解决,毕业后按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就业。
六、备注:
1、史论专业参考书目:
中国美术史、民间美术史论方向:
《中国美术史教程》,薄松年等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西方美术史教程》,李春等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中国美术史》,彭德著,上海人民出版社;《美术概论》,王宏建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艺术设计史论方向:
《中国艺术设计史》,赵农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设计概论》(修订版),赵农著,陕西人民美术出版社;
《世界现代设计史》,王受之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中国工艺美术史》,田自秉著,东方出版社;
艺术考古研究方向:
《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中国考古学通论》张之恒著,南京大学出版社。
2、院校国际代码:10729
院校地址:西安市含光路南段100号,由火车站乘5路公共汽车在医学院下车向西100米即到。
联系电话:029—88222342,88247882 传真:029—8822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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