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医科大学接收推免研究生办法
竭诚欢迎全国重点院校和省属院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将一律享受一等学业奖学
五、复试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一)复试时间:2014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复试前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2、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科阶段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单其他相关材料(如主要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思想政治情况表(须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思想政治工作部门盖章)1份。
(三)复试形式:采用面试为主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语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
六、录取
我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我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请务必于6小时内回复,如若超过时限视为自动放弃。
拟录取考生于2015年5月31日前将以下资料使用EMS快递寄至寄至我校: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本科必修和选修课程成绩、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
3、本科期间的思想政治审查表(是否受过任何处分等)。
2015年6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9月初组织新生入学并进行资格复审。
七、其他
(一)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学费为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生,其他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生。
(二)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必须签署按时报到《入学协议书》,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不得参加就业。
(三)以下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2、自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课程、选修课程、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若有不及格,或受过某种处分等,将取消录取资格。
3、提供弄虚信息和材料。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邮编325035)
办公地址:温州医科大学茶山校区同心楼624办公室
电话:*************传真:0577-86689753
联系人:刘老师、金老师Email:wzmctms@126.com
微信平台:wzykdxyjsy
网址:http://www.wzmc.edu.cn/—研究生招生
温馨提示:我校9月12日开学,在此之前请通过邮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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