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05年博士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酬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
二、报名时间2005年3月10日至3月20日。
三、报名地点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武汉市青山区建一路)。外地考生可函报。
四、报名手续
1.往届生凭本人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报名,应届生凭研究生证、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籍证明、身份证原件报名,缴纳报名费后领取有关表格。
2.报名人员应在2005年3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办寄(交)下列材料:
①填写好的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②两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③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或证明书;
④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语及答辩决议书;
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⑥政治审查表。
3.经全面审查后,符合报考条件者发给准考证。
五、考试时间、地点考试时间:2005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武汉科技大学。考生在考试前一天持准考证我校研究生处报到,查看考场。
六、复试复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复试以笔试、口试相兼的方式进行,采取差额复试,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报告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方面的内容。
七、录取武汉科技大学在招生规模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签约单位之间由合同产生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签约单位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