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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武汉大学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考研复试实施细则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及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陈志权

  副组长:乔豪学

  成员(以姓氏拼音排序):方国家   方鹏飞   刘昌   廖蕾   潘春旭   王建波   徐红星   张东   周洪元   张文献   张一飞

  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负责实施相关复试细则。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及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
接收数
上线数
(夏令营)
复试比例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
学位
45
45
85
85
315
85
22
 
 
医学
物理
45
45
85
85
315
6
1
 
 
专业
学位
45
45
85
85
315
24
1
 
 
合计
---
---
---
---
---
115
24
105(24)
121%

  总分315以上,政治、英语单科45分以上,业务课85分以上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所有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均不得低于国家线。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学院申请攻读专业分数线的优秀营员,经体检合格,可以免复试,直接录取;初试成绩未达到学院申请攻读专业分数线,但达到申请攻读专业国家线的优秀营员,且达到夏令营优秀营员录取政策优惠的考生,需将个人信息和服从专业调剂的意愿发送至sxu@whu.edu.cn进行确认,经体检合格,可以免复试,学院根据专业整体需求,进行录取。

  四、调剂政策

  我院相关生源不足的专业拟接收少量生源充足的院内其它相关专业调剂生源,相关规定按《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执行。不接受校外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报到时登记,经审批后,参加调剂的专业复试及录取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和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所有调剂生须经学院复试,且占学院2017年度招生总指标。

  3、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

  (二)调剂分数线

  总分340以上,政治、英语单科45以上,业务课分85以上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并于3月11日前将个人简历、报考学校专业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发送至sxu@whu.edu.cn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五、复试要求

  1.具体安排

  报到时间:3月24日09:00-11:00,14:30-17:00

  报到地点: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5-303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复试生全体会议:3月24日18:30,在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新楼五楼多功能厅召开全体复试生会议。会议主要介绍招生工作流程和细则、各专业培养方案、及导师研究方向。

  复试时间:3月25日全天;

  复试地点: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费按学校财务有关规定收取。

  2.资格审查

  复试期间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和形式

  综合面试:考试随机抽签进行复试,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4.成绩核算(百分制、及格线、核算公式,等)

  总评成绩=【初试总分÷5】×60%+面试×40%

  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确定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以此为录取依据,复试实行一票否决,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60分以上为及格。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培养单位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培养单位要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培养单位直接对考生进行考核。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在复试阶段由校医院对复试考生(含本校推免生)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外校推免生入学时须补办体检手续。

  八、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九、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

  复试期间完成师生双向选择及“1+4”硕博连读遴选(包括推免生,不含专业学位),拟参加硕博连读遴选的考生填写《武汉大学2017年“1+4”硕博连读申请表》并提供本科所在院校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书,经学院审核,确定初录考生是否硕博连读。

  十、信息公开(含申诉渠道)

  学院主页:http://physics.whu.edu.cn/,会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所有信息进行公示。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院5-303。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sxu@whu.edu.cn

  QQ群:474185615

  研究生院:************,wdyzjc@whu.edu.cn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最终解释权。

       附件: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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