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医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潍坊医学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 1 、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3 、生物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内容 包括
潍坊医学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关于考试科目的说明:
1 、西医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2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
3 、生物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内容 包括 生物化学、医用微生物学、有机化学、遗传学、细胞生物学。
4 、基础医学综合: 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内容 包括生理学、 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免疫学、医用微生物学。
5 、预防医学综合: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内容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卫生学、毒理学。
6 、口腔医学综合: 由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命题, 内容包括: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正畸学。
7 、卫生管理综合: 内容包括 卫生事业管理学、医院管理学、社会医学、管理心理学。
二、 报考条件
1 、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历报考。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标准。
三、 关于同等学历考生的说明:
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历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条件。
1 、同等学历考生不能跨学科门类报考。经资格审核,若跨学科门类,则取消考试资格。
2 、 同等学历考生除提供国家规定的报名材料外,还应提交专科毕业证复印件、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3 、若初试合格,在复试阶段必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招生专业代码后注“ Δ” 号为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学科。
五、我校有 24 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招生类别包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国家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四类。
六、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最终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七、研招办 E — mail 地址:
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潍坊医学院!
单位代码: 10438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胜利东街 288 号 邮政编码: 26104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电话: 0536 — 2602372 联 系 人:张 增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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