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科院新疆天文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天文台始建于1957年,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射电天文、光学天文和应用天文,主要从事脉冲星、恒星形成与演化、活动星系核、高能天体物理、天体化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网上报名时,“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80001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166新疆天文台”,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考生在报考前可与天文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导师取得联系。
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0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2014年09月28日-30日每日09:00-22:00(备注: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admission.ucas.ac.cn)、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http://www.xao.ac.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天文台的一个专业;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照天文台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者,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和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到考生本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还须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两封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
所有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都必须在固定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且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所在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否则,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报考“普通招考”类别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向研招办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1)现场确认时生成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需考生本人签字);
(2)《中国科学院新疆天文台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
(3)大学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需由原毕业院校教务员打印并签名,教务处审核并盖章);
(5)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需提交学生证复印件以及在学证明);
(6)有效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7)反映考生英语水平、计算机等各类专业技能水平证明或证书;
(8)已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奖励、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原件;
(9)各种获奖证书等;
(10)天文台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需在10月25日前到我台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若有特殊报考时限要求的,皆以天文台的通知为准;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中国科学院所属京内外各研究所均执行一区分数线;
(5)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6)网报和现场确认结束后,研招办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研招办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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