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原师范学院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2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13〕8号),特制订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基础上,对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
(三)坚持客观评价,以人为本。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我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具体工作由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各学科成立以首席学科带头人为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学校复试工作方案、制定学科复试工作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等,对相应的复试结果负责。
各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学科(专业)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成立复试小组,加强对复试小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明确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确定笔试(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并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招生复试工作领导组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对考生进行面试时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查评价意见。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三、复试对象
1.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即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考生(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招网上通过研究生调剂系统申请且已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方可参加复试)
3.各专业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2左右。
四、复试程序
1.资格审查
考生提供的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要携带本人学生证)
(4)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2张本人一寸照(体检、复试循环单各1张)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面试时上交面试小组
2.复试内容与形式
(一)笔试
1.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二)面试
考生的面试包括专业能力,英语能力和综合素质三个方面,面试时间每位考生约20分钟。
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照太原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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