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技大学2012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生: 《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将于6月15日左右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提前做
各位新生:
《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将于6月15日左右发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入学前准备:
一、由于报名时预留信息不准确或通讯地址有所变动,请于6月5日—6月10日期间登陆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tust.edu.cn上 “拟录取考生通知书寄送地址提交系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以保证《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的准确发放。如逾期未提交,将按照报名时所留信息进行寄送。
二、档案寄送(我校档案由所在学院管理,请转至录取相关学院):
1.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学院,邮编300457。
2.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 外国语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学院,邮编300222。
三、党员、团员办理组织关系的要求:
1.党员新生,属外省市者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属本市者到所在区、县、局或相当于正局级的高校和事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注:有效期务必开至2012年9月30日,以免影响入学报到时相关手续办理。
2.团员新生须持团员证办理关系转移,无团员证者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关系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并注明团费交至何年、何月。
四、因家庭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具二级【村---乡(镇)】或者【居委会---街道】贫困证明备用。
五、户口办理: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天津籍含市内六区生源不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准确,至少到市一级。迁出地址必须详细准确。迁移证右上角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迁移证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迁移地址:
1.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新生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
2.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 外国语学院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
六、凡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委培培养的新生及本校应届毕业考取的新生,入学时只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无需迁移户口。在职人员还须携带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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