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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科技大学2010年研究生入学须知及录取通知书下发通知

2010级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各位新生:
  《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将于国家正式下达本年度录取名单后一起发放,预计时间为6月上旬,现就入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仔细阅读,提前做好入学前准备:
  一、由于报名时预留信息不准确或通讯地址有所变动,请于5月26日—5月30日期间登陆研究生处网页http://www3.tust.edu.cn/yjsh 上 “录取通知书寄送地址提交系统”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以保证《录取通知书》及《调档函》的准确发放。如逾期未提交,将按照报名时所留信息进行寄送。
  二、档案寄送(我校档案由所在学院管理,请转至录取相关学院):
  1.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天津科技大学泰达校区******学院,邮编300457。
  2.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新生档案接收地点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河西校区******学院,邮编300222。
 三、党员、团员办理组织关系的要求:
  1.党员新生,属外省市者需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其中包括内蒙古的盟、旗委组织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辖市的区委组织部、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中共天津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属本市者到所在区、县、局或相当于正局级的高校和事业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党委组织部。
  2.团员新生须持团员证办理关系转移,无团员证者需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关系转至天津科技大学团委,并注明团费交至何年、何月。
  四、因家庭困难需申请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具二级【村---乡(镇)或者居委会---街道】贫困证明备用。
  五、户口办理: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证(天津籍含市内六区及郊县生源不迁户口)。迁移证上的出生地及籍贯必须准确,至少到市一级。迁出地址必须详细准确。迁移证右上角贴本人一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背面贴身份证复印件(注意:迁移证及身份证上的姓名及证件号码必须一致)。户口迁移证需注明迁移地址:
  1. 食品工程与生物技术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生物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黄海路派出所  天津科技大学;
  2. 电子信息与自动化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包装与印刷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外国语学院新生户口迁移地址为: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  天津科技大学;
  六、凡录取为原单位定向委培培养的新生及本校应届毕业考取的新生,入学时只办理党、团组织关系,无需迁移户口。在职人员还须携带工资关系转移证明,并注明参加工作时间。
  七、报到地点及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其他注意事项将与发放录取通知书时一并通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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