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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天津音乐学院考研录取原则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钢琴演奏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43分以上者录取。
  2.手风琴演奏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45分以上者录取。
  3.管弦乐器演奏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47分以上者录取。
  4.古琴演奏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49分以上者录取。
  5.其他中国乐器演奏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43分以上者录取。
  6.现代音乐表演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35分以上者录取。
  7.声乐演唱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34分以上者录取。
  8.作曲方向考生,总成绩340分以上者录取。
  9.舞蹈编导、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考生,作品分析78分以上,专业总成绩149分以上者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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