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沈阳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1.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植物保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确保植物保护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5〕3号)《沈阳农业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以及辽宁省招考办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复试工作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3.植物保护学院各学科切实重视此项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分类考核、结构优化、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筛选功能,保证研究生录取质量。
二、复试组织与管理
植物保护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学科复试专家组
植物病理学科复试专家组
农药学科复试专家组
有害生物与环境安全学科复试专家组
入侵生物学复试专家组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专家组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专业课笔试:专业课笔试是对本学科的基本知识或实践(实验)能力的考核。各学科、专业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组织实验考核,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
各学科对应科目、参考书(见2015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科目(见2015年沈阳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面试:综合面试的目的是为了更加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综合素质和考生所学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总成绩。
1.具体要求
(1)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面试过程中要求测试考场与等待场所分离。开考后,除考场工作人员和应试考生外,任何人不准出入测试考场和等待场所。
2.面试评分标准
①外语听说能力(30分)
试题结构为两部分:A.考官提出问题,考生根据所听内容进行回答;B.考生朗读1段短文(150词),然后回答主考针对短文内容提出的问题。
主要考察三个方面:
A.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
B.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
C.通过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测评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②专业知识及基本实验技能(50分):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③综合素质和能力(20分)
A.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10分);
B.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表达和礼仪等(10分)。
3.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本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统一安排在各培养单位复试前,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加试成绩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复试成绩计算
1.总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为200分。总成绩=复试成绩+初试成绩。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再相同者,按初试科目中外语、业务课一成绩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
2.复试不合格的确认
(1)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复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者,视为不合格。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课程成绩中任何一门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视为不合格。
(3)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违纪者视为不合格。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培养单位须在复试后3天内向考生本人发出复试不合格的通知,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复试时间、地点
1.报到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23日
上午8:00-12:00植物保护学院215会议室
2.报到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材料:
(1)非应届考生应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应届生应提供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原件及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生证明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考生大学期间成绩单;
(4)考生《政治审查表》(原学习工作单位填写);
(5)考生获奖证明及发表的学术材料。
3.体检校医院(8:30-12:00)空腹,带1寸照片;
心理测试(第一教学楼北区五楼第四、六机房)。
注:报到与体检可同时交叉进行
4.专业课笔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下午1:30-3:30
地点:植物保护学院424(植物病理学、植物保护);
植物保护学院521(农药学、有害生物与环境安全、入侵生物学)
表一植物保护学院硕士研究生面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 |
时间 |
地点 |
植物病理学 |
3月24日 下午1:30-3:30 |
植保学院215 |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 |
3月23日 下午3:30-5:30 |
植保学院521 |
农药学 |
3月24日 上午10:00-12:00 |
植保学院521 |
有害生物与环境安全 |
3月24日 上午10:00-11:30 |
植保学院215 |
入侵生物学 |
3月24日 上午10:00-11:30 |
植保学院424 |
植物保护(专业学位) |
3月24日 下午1:30-3:30 |
植保学院424 |
六、复试信息公开
复试小组成员严格按照各培养单位的复试标准和办法评分,评分要客观、公正,真实反映学生的实际水平,复试结束当天公布考生的复试成绩。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研究生院将组织复试督导小组对各培养单位的复试过程进行监督和巡视。
2.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3.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对有些考场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5.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各小组进行复议。
6.本方案由植物保护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举报电话:***********电子邮箱:jimingshan@163.com
植物保护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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