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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师范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4.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各学院成立专门测试小组组织实施。
       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专业综合素质面试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同时考查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以及人文素养、心理健康等情况。
       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内容及形式由学院(所)确定。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特别注重对考生实践经验和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应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面试与实践(实验)能力测试,必须提前出好题目,由学生抽题或面试教师直接提问,避免随意性问答,同时要作好记录,每位考生答完后,由面试教师分别给分,取平均分为考生得分。
       以上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由各院(所)统一组织。
       6.同等学力加试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各院(所)要全面、严格复试。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上述考核外,还必须参加复试专业本科阶段两门主干课程的笔试,难易程度与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相当,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科目以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上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不记入复试成绩。考生取得及格以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该项考核由院(所)和硕士点共同组织。
       7.身体素质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学校医院进行体格检查,检查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复试情况要有专人作出书面记录,复试后各复试小组要认真填写“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并在复试小组总体评价栏内注明“同意”或“不同意”录取意见,并提出拟录取排序名单,经硕士点负责人及院(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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