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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山西医科大学考研调剂信息及复试录取细则

  校外兼职导师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所属分管院系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协调解决。

  (三)各学科(专业)应成立由教研室主任任组长,本学科(专业)研究生指导教师、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有关心理学专家等组成5人以上面试小组,并由本学科(专业)1名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者担任秘书,全程记录整个面试过程。

  (四)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五)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要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和检查,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和监察。

  (六)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复试及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集体决策、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全程监督检查每个环节,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复试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社会声誉,对违反复试及招生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14年招生规模共1133名,其中学术学位(科学学位)招生计划547名,专业学位招生计划586名。

  根据各院系学科建设情况、师资队伍情况、培养质量情况和科研情况等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因素,按照计算系数及权重来计算出各院系招生指标数,再结合我校实际招生情况,制定和下达各院系全日制研究生招生指标,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指标数(文件另发)。在招生过程中,各院系严格执行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其中学术学位招生规模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规模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使用。

  五、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执行国家一区初试分数线。我校全面实施差额复试,原则上各院系的复试比例控制在1:1.2-1:1.5之间,部分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专业需要及上线考生情况适度调整复试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1:2的复试比例。

  六、资格审查

  初试合格的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材料一式两份,一份交研究生学院保存,另一份交复试面试小组。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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