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沈阳建筑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与接收办法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沈建研招字[2018]20号和《沈阳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制定外国语学院
根据沈阳建筑大学沈建研招字[2018]20号和《沈阳建筑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制定外国语学院2019年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与接收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有较好的专业能力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须为获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有公开发表的与翻译学科相关的科研论文、著作或译著(排序为第一作者),且达到较高水平的,或具有CATTI(翻译专业资格考试)三级证书及以上申请者,可以优先录取。
二、接收专业
1.055101英语笔译(专业学位),可接收推免生1人;
2.推免生须全日制在校学习。
三、申请材料
1.《沈阳建筑大学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可从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网页下载http://grs.sjzu.edu.cn/xzzx/zsb.htm)
2.本科成绩单(须盖教务章);
3.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学金、省级以上英语或翻译竞赛奖励、专业相关资格证书、发表学术论文或翻译作品、出版物或其它学术工作成果、社会实践鉴定等。
以上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打(复)印,提交外国语学院。
四、材料审核及面试办法
1.申请材料经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组初审合格后,电话或邮件通知申请人进行面试(请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查收邮件);
2.面试形式为现场面试或网络面试。
五、奖励措施
所有接收的推免生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入学时均直接获得一等优秀研究生入学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
六、其他事项
1.已接收的推免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个人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所报考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后,于次年3月20日前到研究生学院办理取消拟录取资格手续。
2.已被我院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应承诺不再列入本科就业计划,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生入学统一考试。
3.取得拟录取资格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资格或接收考核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2)入学前违反校规校纪、法律法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3)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4)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或因身体缺陷、疾病而不能继续学习的。
七、监督与公示
1.外国语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录取过程、录取结果负责。
2.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应及时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沈阳建筑大学外国语学院
2.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邮编:110168
咨询电话:************
3.电子邮件:fls@sjzu.edu.cn
4.网址:http://wy.sj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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