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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农业大学推免生推荐指标及具体日程

  四、其它
  1.每位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1名推免生(本硕连读不计入)。
  2.重修合格者可以参加推免遴选,有处分的在遴选前处分撤销的可以参加遴选。
  3.成绩计算。必修课成绩平均分计算使用前三年必修课成绩,平均计算采用加权平均,权重为该课程的学分数;综合测评平均分计算使用前两年的综合测评成绩。
  4.学院初选成绩计算规则为:初选成绩=(必修课平均成绩×70%+综合测评平均成绩×30%)×60%+面试成绩×40%
  5.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愿申请科学学位或专业学位,若在其申请的类型中遴选落选,则不可直接参加另一类型的遴选排名,若某一类型经过一轮遴选后仍有缺额,可进行新一轮申请,所有符合条件学生均可申请。
  6.申请校团委支教团和文艺特长推免生的不得同时申请参加学院推免遴选工作。
  7.推免校外需推荐中国科学院A类研究所、“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的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对于本科专业本校没有对应硕士点的(具体哪些专业请咨询学院)可放宽到申请中国科学院、“985工程”或“211工程”院校。外推到中科院的,须由对方单位出具A类研究所(或类似级别)的书面证明;推免“985”或“211”院校国家重点实验室的,须由对方单位出具接收导师属于该重点实验室的证明。
  8.学院上报的候补名单不得多于下达指标的10%(不足1人的报1人),多报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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