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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四川农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部分专业可接收调剂生,成绩优秀者可免学费。

一、调剂原则:

  1、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硕士生B类地区复试资格线所规定的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2、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应该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相同(数学一至四视为相同)、专业课与我校课程相同或相近。

  3、上述原则若与2008年教育部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调剂程序:

(一)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考生专业间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本校考生,原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分数符合国家B类相应门类分数线,在原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不能参加复试或参加复试后不能录取的,在满足调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国家B类分数基本要求且统考科目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专业需要,可在相关专业间进行调剂。调剂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经接收专业负责人签字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二)外校考生调剂我校

  1、国家线下达后,调剂考生必须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的研究生调剂平台,凭考生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并选择我校作为调剂单位进行调剂登记,我校最终以该网站上的相关信息为准。

  2、我校在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给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按时回复同意参加复试,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机会。

  4、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到我校参加复试。

5、复试结束后,我校公布待录取名单,名单中的调剂考生尽快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6、我校向确认录取的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单位发出调阅初试试卷的公函调取考生初试试卷等材料。材料不能按时到达或经审查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该考生拟录取资格。

  7、调剂程序如果和教育部2008年调剂政策相冲突以教育部的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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