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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海关学院招生简章

    第五章招生专业
  第九条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海关管理、物流管理、审计学、国际商务、税收学、法学、英语。
  第十条学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海关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后如报考公务员招考职位,必须严格遵循报考当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政策和规定。
  第六章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本科招生计划数583人(2012年在新疆招收的5名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按规定预科转入2013年本科计划)。
  第十二条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各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七章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收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第十四条学校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英语教学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第十五条考生的身体条件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报考海关管理专业的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体型匀称;
  (二)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0.6(标准对数视力4.8),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
  (三)五官端正,面部无疤痕等明显特征和缺陷,无各种残疾;
  (四)无各类急慢性传染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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