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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山东政法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山东政法学院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山东政法学院将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与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山东政法学院属于一区招生单位。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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