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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奖助政策


    各拟录取考生:
  现将我校2013年拟录取研究生缴费的相关注意事项公布如下:
  一、缴费对象
  (一)下列拟录取考生必须交纳培养费:
  1.录取类别为委托培养的拟录取考生;
  2.拟录取为下列专业或领域的统考生或联考生(不含推免生):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翻译硕士[055100]、软件工程[085212]、项目管理[085239]、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工程管理硕士[125600]。
  (二)住宿费交纳所有在校住宿的拟录取考生均须提前预交住宿费。
  二、缴费说明
  (一)培养费
  1.上述考生须按照培养协议规定按网上缴费系统提示所欠金额交纳第一学年培养费。
  2.不按时交纳培养费者,学校不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办理相关入学手续。
  (二)住宿费
  1.所有申请在校住宿的考生均须按照1200元/人的标准预交住宿费,入校后根据实际住宿标准多退少补。
  2.未交纳住宿费者,学校将视为不申请在学校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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