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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01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规模

专业

招生计划

一志愿上线考生

支教团

少数民族计划

 

总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拟接收校外

二志愿调剂生

一志愿剩余计划

 

(不占招生计划)

 

法理

6

2

1

3

25

     

法史

2

0

1

            1

     

宪政

9

7

0

2

     

刑法

8

5

0

3

                 1  

民商法

12

9+1(支教)

0

3

1

   

诉讼法

12

9

0

3

     

经济法

3

2

0

1

     

环境法

2

1+1(支教)

0

1

1

   

国际法

11

8

0

3

     

共计

65

43+2(支教)

2

20

2

1


  说明:

  1.一志愿未被录取的法学硕士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未录满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录取顺序将根据录取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2.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应专业,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按照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往其他高校调剂,请自行联系其他高校,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重点考察考生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包括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口头表达的能力,了解考生对专业课以及专业课以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审阅考生的代表作(已发表或者未发表的学术论文、调研报告等)以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考察考生政治思想、道德修养、兴趣爱好、心理素质、文明礼仪等方面的情况。满分100分。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以口试形式测试,满分100分。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根据录取成绩的排名依次录取,成绩排名在前的学生优先选择专业(可与报考专业不同)。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80%+复试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校外调剂考生单独排名,单独录取。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法学硕士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

  2019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招生规模

专业

招生计划

一志愿上线考生

退役大学生计划

少数民族计划

 

总计划

已接收推免生

拟接收校外

二志愿调剂生

一志愿剩余计划

 

(不占招生计划)

 

法律硕士

(非法学)

全日制

100

14

23

63

164

3

1

 

非全日制

70

0

0

70

21

 

法律硕士

(法学)

全日制

57

1

21

35

61

2

1

 

非全日制

30

0

0

30

9

 


  说明:

  1.一志愿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和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之间的招生计划可以适当调整。

  2.一志愿考生若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应专业,须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按照录取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3.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往其他高校调剂,请自行联系其他高校,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笔试科目:全国法律硕士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和综合课。

  (2)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100分。(多媒体播放,不需自备耳机)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95%+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5%。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

  2019年校外二志愿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调剂专业、名额及调剂程序

  1.法学硕士:2人。详见《2019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2.法律硕士(非法学):23人。

  3.法律硕士(法学):21人。

  说明:

  1.初试成绩须符合原报考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和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国家复试基本要求及我院的复试基本要求。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3.按照学校要求,我院非全日制专业均不接收校外二志愿调剂。

  4.凡被我院录取的校外二志愿调剂考生不得再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

  调剂程序:

  1.3月9日8:00-3月11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通过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http://stu.sdu.yanzhao.edu.cn)中的“硕士预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我院将对申请考生进行审核并择优于3月12日下午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请保持手机畅通。

  2.未在我校“硕士预调剂系统”报名的考生,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二、复试内容、形式

  (复试内容同报考我院的一志愿考生,见山东大学2019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方案。)

  1.法学硕士

  (1)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面试,满分100分

  (3)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满分100分

  2.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1)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2)外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三、录取办法

  各专业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1.法学硕士:录取成绩=初试成绩(政治+外语)÷2×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80%+复试面试成绩×1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5%)

  2.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95%+外语听力测试成绩×5%)

  不参加复试、复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仔细阅读我院发布的调剂信息,以免申请无效。

  2.被我校拟录取的校外调剂生,须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我校发出的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对不按时接收通知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拟录取资格,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3.考生须认真审核是否符合我校的调剂要求,对不符合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的,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4.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公布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再次审查考生的考试情况,对不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5.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往其他高校调剂,请自行联系其他高校,无需到我校办理任何手续。

  五、录取类别

  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录取类别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单独入学考试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

  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9年3月

  法学院一志愿复试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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