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招网 > 四川研招网 > 四川大学 > 推荐免试

2011年四川大学接收校外推免生政策

  三、申请程序
  1、有意者,查阅四川大学2011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确定申请学院和申请专业;
  2、于2010年10月1日前将所有申请材料寄(送)到(以到达时间为准)申请学院(所有材料恕不退还)。
  3、材料审查合格后,由各学院通知申请人于10月15日前来校复试。复试合格并同意接收者,由接收学院在申请表上签章,并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出同意接收函件。
  4、学生回校后尽快将由其母校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加盖公章)《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到四川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同意接收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网报时间10月10日至31日,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不能被录取。
  四、其他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2、申请人在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不能取得学士学位证,政审、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录取。
 

考研帮最新资讯更多

考研帮地方站

你可能会关心:

查看目标大学的更多信息

分数线、报录比、招生简章
一个都不能错过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