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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法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通知


法律硕士复试安排
 

  一、 复试对象
  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初试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初试合格分数线(总分:310 单科:50[75])的考生
  复试名单如下:

  艾娴 胡欢 刘一雄 王威 曾兰
  毕大龙 胡洁 罗潇 王雯 曾庆瑜
  蔡志昌 胡娟 罗云路 王艺霖 曾斟
  陈海强 黄波 孟刚 魏迪 张凤
  陈静 纪思思 牛国兴 吴成琼 张欢欢
  陈静 贾海光 潘薇 吴君 张宽红
  陈娟 姜亚云 乔娟 吴鲁晋 张潋瀚
  陈雷 蒋斌 任帅 鲜雨桥 张巧玲
  陈磊 蒋航航 申玮 向新梅 张益珍
  陈薇 金维亚 施亚军 谢考辉 张云帆
  成洁 劳伟汉 石国伟 谢玛生 赵虎
  邓力文 李旻哲 宋晚秋 徐豪 郑敏
  杜霁轩 李玮 孙玉华 徐曦 郑云慧
  杜丽 李杨 万传昊 闫娇 周蕙
  方筱闽 连宇航 王静 严小飞 周竞聪
  方正威 梁志强 王科 杨峰 周静
  冯连铎 林敏 王立达 杨明轩 周六军
  高兴 刘娟 王梅 杨倩 周茂月
  缑敏 刘凌云 王敏 杨洋 周石静
  桂骁 刘薇 王锐 姚明亮 周文佳
  何彦佐 刘小庆 王天 袁宏海 李双玲 
  何雨芯 刘星妤 王彤彤 曾昊 辛阳阳 
  曾彩莲    


  二、 复试的基本内容
  (一)复试内容

专业 笔试内容 面试内容
笔试科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理学   民法、     刑法   英语口语、法律综合知识
法律硕士(法学)


  (二)成绩构成
  1.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听说能力占40分。
  2.总成绩。考生按总成绩(初试、复试成绩加权)录取,总成绩加权公式:S总=(S初/5)*50%+(S复/2)*50% 。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2011年 3月 30日 9:00-11:30
  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东区)文科104办公室
  2.携带证件和资格审查内容
  (1)所有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2)应届毕业考生另需提供:学生证;学生证遗失的需要学校在读证明;
  (3)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提供:四级证明(430分以上)或通过在职人员申 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的证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原件;
  (二)笔 试
  1.方式:闭卷;
  2.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30日 14:30-17:30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三)面 试
  1.形式:面试采取复试老师现场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形式;面试顺序随机形成,顺序和地点于面试当天早上 8:30 文科楼法学院门口公布。
  2.时间和地点:2011年3月31日 9:00开始 全天
  地点待报到时通知
  (四)体检
  2011年 3 月28 日 4月1日 14:30-17:30
  考生自带1寸照片至学校体育馆对面校医院领取体检表进行体检。
  (五)调档函的领取
  1.对拟录取的法律硕士考生发出调档函,要求考生本人领取;
  领取要求:(1)身份证;(2)体检完毕的体检表
  2.时间和地点:2011年4月 2 日 14:30—17:30
  文科楼104办公室

 

四川大学法学院
201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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