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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四川警察学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专业方向与培养目标
  (一)专业方向:涉藏警务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组织控制技术、警察心理健康、警察法学、审讯学。
  (二)培养目标:培养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具有综合运用涉藏警务或国内安全保卫各专门领域的知识与技能,能够独立带领警员实施警务管理和国内安全保卫警务作业的一线警长。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4年拟招计划25名(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
  (三)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四)系在职公安民警,并经所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同意报考。
  (五)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六)年龄不限。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办法及时间、地点。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中旬。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交纳报名费,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培养”。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
  (二)报名工作实行组织推荐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的原则,推荐单位为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各级公安机关应根据本单位民警培养规划,积极组织推荐业务骨干报名,做好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考生经本单位同意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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