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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请浏览四川音乐学院网站(http://www.sccm.cn/)
  二、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学制
  三年(其中教育硕士2年)。
  四、学费
  按照四川省物价部门许可标准执行:艺术学硕士(学术型8000元/年,专业学位16000元/年);教育硕士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12000元/年。
  五、招生规模
  2015年我校拟面向全国招收180人(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包括学术型学位、专业型学位两种类型的非定向、定向研究生。
  六、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的1、2、3条;
  (2)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2015年硕士生招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A、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教育部公布复试要求后,未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了解其他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B、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C、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报考信息
  (1)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报考四川音乐学院的所有考生都必须到西南民族大学老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4段16号)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西南民族大学参加相应科目考试。
  (3)须带证件:报考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的省内、外考生均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在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立即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进行专业考试报名。
  3、专业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
  (2)报名地点: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成都市新生路6号)
  (3)须带证件:A、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B、本人签字的网报信息确认表;C、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D、专业报名考试费。
  4、领取《专业准考证》
  2014年12月25日至26日在研究生处领取《专业准考证》。同时交验以下材料:
  (1)报考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国乐器、声乐、高师声乐、高师器乐、舞蹈学各专业的考生交验《四川音乐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考试作品登记表》(一式7份)。
  (2)报考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中国乐器、声乐、高师声乐、高师器乐、舞蹈学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进行面试科目抽签,确定其面试科目考试序号。
  12月26日下午16:30后到西南民族大学考点看考场。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次进行,初试合格后参加复试。
  1、统考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1、业务课2。
  报考公共管理的考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语。
  考试地点:见统考《准考证》。
  2、专业考试时间、地点:
  (1)专业初试:2014年12月29至30日(29日前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专业初试安排)。
  (2)专业加试:以同等学力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达到国家划定的复试资格线后,参加相关科目加试。具体时间以http://yzw.sccm.cn上公布的时间为准。加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艺术美学、艺术史、音乐文学三个研究方向初试合格者,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艺术学基础知识》、《文学理论》;
  B、报考音乐文献编译研究方向的考生一般应为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非英语专业考生需通过国家四级(含四级)以上英语水平考试,英语专业的考生需通过专业八级水平考试。考生报名时提交证明英语水平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翻译的译文两篇(附原文),其中一篇的内容必须与音乐有关;
  C、凡以同等学力和非音乐类本科毕业生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教育硕士[学科教学(音乐)]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视唱练耳》、《乐理与和声基础理论》;
  D、凡以同等学力和非舞蹈类本科毕业生报考舞蹈学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舞蹈教学理论基础》、《中国舞技术教学分析》;
  E、凡以同等学力和非美术类本科毕业生报考美术学各方向的初试合格者,均须加试两门本科毕业程度的专业课程《造型基础》、《色彩基础》;
  (3)专业复试:考生可于2015年3月中下旬登陆http://yzw.sccm.cn查询复试时间、复试名单、复试办法、综合分计分办法和录取原则。
  九、录取原则
  1、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分别确定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研究生录取名单。
  2、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所定向的单位签订合同。
  3、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培养的研究生按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合同就业(考生与所在单位、定向单位合同如引起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招生单位不予负责)。
  4、美术学各研究方向录取时要求复试成绩中的专业主科成绩和专业论文成绩均不能低于80分(含80分)。
  5、学校对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文化创意与品牌传播”研究方向的考生有身高要求。
  十、注意事项
  1、凡报考四川音乐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专业考试报名后关注http://yzw.sccm.cn上发布的信息。
  2、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双排键电子管风琴、马林巴等大型乐器外一律自备,考生可自请伴奏老师。
  3、音乐表演、高师器乐、高师声乐、舞蹈表演各研究方向考生复试作品与初试作品不得相同,否则复试专业成绩一律判为不及格。
  4、硕士生培养经费严格按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收费标准如有调整,则按公布的新收费标准执行。
  5、为保证招生质量,增加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委员会将依据具体情况对个别专业进行抽查,其抽查成绩作为该考生的考试成绩和录取依据。
  6、新生入学后根据需要进行德、智、体、专业水平等方面复查,凡查实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如: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专业水平未达标者等)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原地区。
  7、考生在考试时禁止携带手机、照相机及数码电子产品,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的相关条款严肃处理。
  8、凡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根据国家规定的年限不允许报考。作弊考生的档案记录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9、本简章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学校国标码:10654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邮政编码:610021
  咨询电话:(028)85430277传真电话:(028)85430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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