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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海洋技术中心考研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简章


  四、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我中心提供如下材料:
  1、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在复试通过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补交)。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中心网站自行下载)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如在材料截止时间结束前不能提供正式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请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开具申请人所在年级专业排名等相关证明);
  4、本人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加盖培养单位教务部门或院系公章,五年制学生须提供前4年课程成绩单);
  5、身份证复印件;
  6、专家推荐信(自愿)
  7、英语等级证书、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或其他原创性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复试时提供原件查验);
  8、个人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五、相关说明
  对已发接收函的推荐免试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7、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
  邮政编码:300112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22)27536950
  电子邮件:rsc6950@vi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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