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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邮电大学考研复试办法


       4、各招生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向考生公布。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上报;经教育部审核后,向政审、体检合格且材料齐全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复试工作
       1、复试要求: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1)接收校外调剂生复试的学院,在复试前将拟复试名单报研究生院批准。未经研究生院同意,一律不准自行通知考生来校复试。
       (2)各招生学院结合本学院情况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报研招办备案并向考生公布。包括各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时间、地点、形式、流程、复试比例和要求、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录取办法等,需要院内专业间调剂的学院,应在细则中明确接收调剂专业和调剂程序。
       (3)复试前,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名单对考生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本单位网站公开复试考生名单。
       (4)复试小组应根据学科特点,按学科专业组织面试,认真研究面试的内容、方式和方法,事先制定考核的要求及评分规则等,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打分,要有现场记录和签字并妥善保存。
       (5)复试阶段材料各学院应至少保留三年,未录取的考生材料保存一年。
       2、复试形式和内容
       (1)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2)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和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满分50分)。
       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招办负责组织。笔试的命题、制卷、试卷封装、阅卷等环节须严格按保密要求操作。
       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主要是对考生的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综合面试和英语能力测试题目由各招生学院命制。各学院可根据自身特点,选择相应的复试形式并制定和公布相应的细则。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认真记录面试内容、签署面试成绩和评语。研究生院将对学院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和巡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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