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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南京农业大学考研复试通知


       四、招生名额分配
       (一)学术型招生名额分配主要依据学科点(博士点、硕士点)、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等)、人才队伍(导师和高级人才)、科研(项目、经费和产出)、生源和就业等要素情况,招生名额适当向综合得分较高的学院倾斜。
       (二)专业学位招生名额分配主要依据专业学位类型、特点、布局、生源、就业等要素情况,招生名额适当向专业学位种类较多、生源情况较好的学院倾斜。
       (三)分配名额均已包含江苏省农科院、浙江省农科院等协作单位兼职导师及其他校外兼职导师的招生名额,请各学院妥善安排。
       (四)分配名额均已包含免试推荐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名额(同时包括支教团、学校3+2辅导员等不同类型推免生)。
       (五)学术型招生名额可用于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生,但专业学位招生名额不得用于招收学术型硕士生。
       (六)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单列下达。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内容和计分方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基础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和最新进展情况的了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操作或社会实践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诚信、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表现等。
       2.复试计分项目包括: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分别为150分、50分、100分,三项合计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课考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政治思想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任一项考核成绩不合格(标准由学院或学科点自定)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健全复试工作制度,依据招生政策制定本学院科学、规范、公正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提前公布并严格执行。
       2.复试由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应对本学院各学科复试小组的组织工作加以指导和监督。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由以学位种类或领域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组织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核应侧重于知识应用能力的考核。
       3.复试小组应依据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参加复试与拟招生人数比例一般在1.2:1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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