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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与华北电力大学2007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教育部教研[2003]3号文件批准,我校从2005年开始以“合作培养、招生计划单列”的方式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工作。经过与联合培养单位华北电力大学协商,我校独立完成生源组织、命题考试和录取等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研究生毕业并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获得硕士学位);
  3.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并获得硕士学位人员,须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并在公开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委托培养可适当放宽);
  5.有两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6.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三、报名手续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交报名费后领取有关表格,函报者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将表格寄给考生本人。报名时需备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由考生分别贴在有关表格上。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后果,我校不负责任。
  报名后考生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我校送交下列材料:
  1. 填写好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
  2. 两份专家推荐书;
  3.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和硕士学位审批表;
  4. 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补交)或证明书;
  5. 体格检查表。
  我校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及考试方法

  1.政治理论课,应届毕业硕士生和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合格者可以申请免试。
  2.外国语
  外国语考试包括基础和专业两部分。基础部分包括听力、阅读、语法词汇、完型填空及写作;专业部分主要为专业资料翻译。
  3.两科业务课(详见招生目录)
  复试采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法。

  五、报名、考试及入学时间

  1.2007年博士生招生二次
  第一次报名时间:2006年10月29日至11月13日
  笔试时间:2006年12月13日至14日
  第二次报名时间:2007年 2月25日至3月6日
  笔试时间:2007年 4月6日至7日
  复试时间于笔试后另行通知。
  入学时间:全部为2007年9月
  2.第一次招生若已完成招生计划,将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3.报名地点: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六、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 132012
  外地考生可函报,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送交我校研招办。
  考试地点:东北电力大学。
  考生于考试前一天到我校研招办报到并领取持准考证。

  七、毕业分配

  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定向培养和委托培养博士生除外)。
  未尽事宜请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nedu.edu.cn
    联系人:宋景东
  联系电话:************,4806571(传真)
  E-mail:sjd872@mail.ne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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