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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东北电力大学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试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其他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2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无《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以及未进行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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