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北电力大学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3〕8号)文件精神,优化生源结构,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试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其他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2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无《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以及未进行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东石头楼313
联系电话(传真):*************邮编: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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